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

你的答案是……堕不堕胎

(堕不堕胎?!)
某天,芝麻先生看了一篇文章兴致勃勃的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:

当你知道有个已生了8个小孩的怀孕女人,其中3个是聋子、2个瞎子、1个智障,这女人又有梅毒,你会建议她堕胎吗?

这个问题一问完,我就陷入了思考。会还是不会?

我的脑海第一个浮现的问题是:
1)聋子、瞎子、智障,若教育得法还是可以自理生活甚至成才的。【我不会堕胎】
2)如果下一个是智障怎么办,我可能养他一辈子吗?【我开始动摇,可能会——堕胎】
3)我还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他吗?【生儿不教,不如不生,我应该会堕胎】
4)我忍的下心去剥夺他的生命吗?好像好残忍。【再次动摇,想不堕胎】
5)我现在有梅毒,真的生下个畸形儿,那我们一家不是会很苦,小孩也痛苦。【为了不给社会和自家家庭增添负担,我堕胎】

终于……我还是做下了决定。我决定堕胎。(忍着心痛小声说出)这是我做的决定。

芝麻先生马上说:那你就杀了贝多芬!


我当场愣住了。

唉呀——我不该堕胎呀。【但我深信,很大程度是冲着“贝多芬”3个字。】

出了办公室,我再一次回顾自己的思考过程。

我的疑虑是不是有必要的。你真的舍得?我再次问自己!

等我静下心来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,撇开他是不是贝多芬,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小生命。

我真的不舍得,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我真的不舍得。上天把他赐给我有他的意图,我怎么下得手忍心剥夺他的生命。

我深信如果我是那妇人,这个决定一定很难做。

或许就像我思考的过程一样,前后反复不定。或许这分钟决定要堕胎,下一分钟又反悔。或许真做了决定,临上手术台时我会逃跑。我真的不舍得。

这块肉一是我体内的一分子,真的不忍。我之所以会给出一个堕胎的决定,完全是因为脑海突然闪过这个字眼【长痛不如短痛!】。

这个堕不堕胎的问题,对于一个妈妈,对于一个家庭来说,真的是很残酷的决定。但是人生里头出现这样残忍的事实总是会有的,有时理性分析得出一个所以然,感情上真的做得出吗?建议归建议,当自己亲身经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,不是吗?

对自己的言论要负责。自己的价值观不一定要套在别人身上。我居然会建议人家去堕胎,要死呀!我是共犯呀!我自己面对这问题都这样犹豫不决了,我怎么可以叫人去堕胎。

唉~类似的建议和言论还是少说为妙。免得害人不浅呀!话如利剑,伤人无形,又覆水难收。

这个堕不堕胎的问题,真的好难答。哈姆雷特的To be not to be?!总是令人头疼不已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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