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

他——送我的笔


照片中这支笔是忻爸送我的。

忻爸,知道我喜欢写字、喜欢笔,更喜欢那种1笔多色的原子笔。
所以特地送给我的。
我一直都带在身边。

忻爸知道我喜欢紫色,有一阵子,身为老师的他买红笔时,看到紫色的笔他也会为我买一只。但是坦白说,一只紫色的笔要用好久才用得完。家里的紫笔已经实在太多,所以之后他不敢再买了。 

书写是一种快感,我真的喜欢。尤其是看着美美的笔记本子写满我的字迹。那一种成就感多多钱都买不到。我是个知足的女人。拿着他送我的笔写出来的文字,我可以感觉满满的爱与关怀。甚至于我再重读自己的文字时,我可以嗅到文字中弥漫的的幸福甜味。

好一阵子,糊涂的我因为不知把笔放到哪里去了,还一度以为我又落在某间学校而失落了好久。今天因为整理房间的文件架子才又在文件堆中发现了它的踪迹。失而复得的感觉,真的好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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